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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苗儿童接种须知(中篇)

发布人: 更新时间: 2021-12-10 15:52:01
 

  2021 年 6 月 11 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新闻发布会宣布我国已批准 3 ~ 17 岁人群可以开展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的紧急使用。国内多地开始积极部署儿童和青少年的疫苗接种工作,广东省近期已启动 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为保障儿童和青少年新冠病毒疫苗的安全接种,本期育儿学堂,我们继续和大家解读《广东省3-17岁儿童和青少年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专家建议》,说说新疫苗接种的注意事项。

  一、儿童新冠疫苗种类:

  我国批准紧急使用于 3 岁以上人群接种的新冠病毒疫苗是由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公司(北京生物)和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科兴中维)和国药集团中国生物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公司(武汉生物)生产及分包装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

  二、适用对象: 3 岁以上人群。

  三、接种剂量: 0. 5 mL /次(和成人一致)。

  四、接种剂次和间隔时间: 共接种 2 剂,2 剂之间的接种在 3 ~ 8 周内完成。

  五、接种途径和接种部位: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六、疫苗使用注意事项:

  1、健康评估:接种前需评估该人群的健康状态。

  2、疫苗贮存:该疫苗严禁冻结,开启后应立即使用。

  3、疫苗检查:使用前应检查疫苗、注射器外观与批号、效期是否符合要求,如预充式注射器或西林瓶有裂纹,外表面有斑点、污点、擦痕,标签不清或超过有效期时限,疫苗出现浑浊等外观异常者均不得使用。

  4、注射部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严禁血管内注射。尚无该疫苗采用皮下或皮内注射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

  5、接种前准备:接种现场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和设备,以备发生严重急性过敏反应时急救使用。

  6、接种时观察:接种该疫苗后出现任何严重不良反应者,禁止再次使用;如出现一般不良反应,由医务人员评估后再接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应在接种点留观 30 min以上,确保无异常反应后才可离开。

  7、接种后在家观察:接种完成回家后,家长应注意接种部位的护理和观察儿童和青少年的健康状况; 如出现异常情况,请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

  虽然,儿童的新冠肺炎轻症居多,但仍有部分可以发展为重症,甚至死亡。学校是人口密集场所,一旦有输入性新冠病毒疫情发生,易造成局部的传播流行。事实表明,我国的新冠疫苗是安全有效的。儿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既可以可以有效降低发病、重症和死亡的风险,又可以在儿童人群中建立免疫屏障,阻断新冠病毒的传播,是儿童正常学习、生活有力保障。总之,我们应该积极开展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筑牢我国的全人群的免疫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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